律师随笔
死刑观察(2013-7-26)
作者:孙中伟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26日
中伟死刑观察(2013-7-26)
1、延安杀人卖尸配阴婚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news.163.com/13/0725/06/94K22GVS00014AED.html 网易新闻
本报延安7月24日电 记者今天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轰动延安的杀人卖尸案主犯王海荣23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3年11月,王海荣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07年2月27日刑满释放。2011年5月22日,王海荣提议并伙同刘某、冯某(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驾车在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盗窃摩托车未果后,王海荣提议杀人卖尸。当日下午,3人行车至宝塔区姚店镇三岔路口桥头时,发现孕妇罗某在路边候车,王海荣便以载客为名将罗某骗至车上。行车20分钟后,王海荣与同伙借上厕所之际,下车进行作案分工。车辆继续行驶中,刘某将车门反锁,王海荣便扼住罗某的颈部,刘某抓住罗某的手,王海荣又指使刘某继续扼住罗某的颈部,最终致罗某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王海荣与其同伙驾车至延川县,将罗某尸体卖给他人配阴婚,共得赃款22000元(其中,王海荣14000元、刘某4000元、冯某4000元)。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海荣与其同伙以出卖尸体牟利为目的,采用扼颈的手段将一名无辜孕妇残忍杀害,遂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王海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海荣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盗车杀婴”案凶手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www.chinadaily.com.cn/hqpl/zggc/2013-07-26/content_9678174.html 中国日报网
7月24日,吉林省高院在长春市中院内,对长春“盗车杀婴”案做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凶手周喜军的死刑判决。
法院认为,周喜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在自知无处可逃的情况下投案,虽自首成立,但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5月27日,长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周喜军被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万余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天水银行劫案罪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news.gmw.cn/newspaper/2013-07/26/content_1848060.htm 光明网
本报讯7月25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备受社会关注的“6·19”抢劫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邮政储蓄银行案罪犯富荣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4、江西一暴力犯罪重刑犯袭警越狱被执行死刑
//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7/id/1040355.shtml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袁英) 在江西省某监狱服刑的重刑犯人廖某某,袭警后换上警服,正准备越狱脱逃时被抓获。7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廖某某执行死刑。
1974年出生的廖某某,于2000年3月30日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9年8月25日调入江西省某监狱服刑。
2012年3月22日16时10分许,廖某某在劳动完收工回到监舍后,洗了一把脸,拿出一块事先准备好的铁块藏在身上,并看了看家人的照片,之后到民警监控室与服刑人员活动室之间的隔控门边,谎称有重要情况向值班民警程某报告。廖某某跟随程某进到民警休息室后,拿出铁块朝程某后脑猛砸一下,程某被打蹲下,廖某某又持铁块朝程某头部连续击打数下,致程某颅骨骨折,损伤程度达到重伤甲级。随后,廖某某脱下程某身上的警服和皮鞋,换下自己的囚服。他发现自己手上有很多血,于是去洗漱间洗手、洗脸。洗脸时,他看到镜子里面自己是个光头,很容易被人识破。于是,他又跑回休息室寻找帽子,慌乱中抓起一把雨伞遮挡其光头。在寻路逃跑时被监狱管教民警及时发现,将其抓获。被抓时,廖某某还狂言要杀死监区领导,只是没有机会。
同年10月18日,南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同原判余刑八年十个月零十天,剥夺政治权利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廖某某没有上诉。
2012年12月1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廖某某在服刑期间为了脱逃而蓄意杀害监狱管教民警,致被害人重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廖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廖某某故意杀人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遂依法核准死刑。
5、拐卖9名儿童主犯昨日执行死刑
//news.sina.com.cn/c/2013-07-25/061927764528.shtml 新浪新闻
本报讯(记者李昊实习生成静娴田涵)7月24日上午,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韦志斌拐卖儿童罪、故意杀人罪一案,根据最高法院院长关于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将罪犯韦志斌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最高法院复核确认:2004年7月至2010年5月,被告人韦志斌与侯文静(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经预谋后,采取临时租房接近婴幼儿的父母,骗取对方信任后拐走婴幼儿出卖的作案方式,先后在南明区、云岩区作案7次,拐骗婴幼儿8人,除其中一名婴幼儿被韦志斌、侯文静遗弃,1名婴幼儿尚未卖出被及时解救外,其余6名婴幼儿通过朱全景、余琴、刘宝雨、刘新玉、郭秋寒、余明、刘保山(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等人出卖至山东省菏泽市和江苏省徐州市。此外,韦志斌为达到拐卖幼儿邓某的目的,还将邓某之母余某某杀死后,与侯文静一道将邓某拐卖至山东省菏泽市。韦志斌伙同侯文静共拐卖儿童8次9名,韦志斌为拐卖儿童故意杀死1人。
6、女青年凶案现场装死逃过一劫
//epaper.jinghua.cn/html/2013-07/25/content_12708.htm 京华网
2012年8月4日凌晨1时25分许,一名满脸是血的女青年跑进顺义区天竺地区薛大人庄村的一家酒店,向一名司机下跪磕头请求帮助。
女青年说,有人持凶器跑到她家的废品收购站行凶,刚说完便摔倒在地,后被急救车送到医院。
警方闻讯赶到案发地,在废品收购站院内发现一名中年女子和一名男孩倒在血泊中,二人身上均有多处刀伤,生命垂危,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调查中,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为1992年出生的蒋宏亮和1991年出生的张中儒,并立即上网通缉。案发当天,两名嫌疑人在出逃的火车上落网,民警起获了他们随身携带的赃款、赃物。
7、杭州边检站破获特大走私毒品案
//www.legaldaily.com.cn/gsjdw/content/2013-07/25/content_4697928.htm?node=8297 甘肃禁毒网
一个木制的工艺品,到底是非洲的朋友带到中国的,还是送给中国的生意伙伴,哈密度(音译)说不清楚,同样说不清楚的还有工艺品中藏着的近几400克毒品。7月9日,杭州边检站成功查获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查获毒品390余克,抓获外籍犯罪嫌疑人1名,这人就是哈密度。据悉,这是杭州边检站建站以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毒品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8、快递邮购毒品买家卖家同获刑
//news.163.com/13/0726/05/94MHPO3300014Q4P.html 网易新闻
卖家通过快递把毒品邮寄给买家,取货时被当场查获。7月23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朱某、李某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5000元。
据了解,今年1月中旬,被告人朱某、李某为搞点“过节费”,从广东龚某处购买毒品“冰毒”50克、“麻古”50颗到广安。并将购买毒品冰毒、麻古的首付款5000元通过“卡卡转账”的方式打给龚某。
1月27日20时许,龚某在广东惠州通过快递方式将“冰毒”、“麻古”寄往广安。1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朱某、李某前往广安市广安区某快递营业处取回装有毒品冰毒、麻古的包裹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郭章辉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徐代军
9、海南破获部督毒品案件 10嫌犯落网缴毒逾11公斤
//www.hinews.cn/news/system/2013/07/25/015881564.shtml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7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丽娜 通讯员金世奇)近日,海南省大力开展“雷霆扫毒”专项行动,省禁毒总队联合定安警方,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及广东珠海警方的大力支持下,苦心经营,细致摸排,破获部督毒品目标案件,一举打掉以王某为首的跨琼、粤武装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共缴获氯胺酮、冰毒、“开心果”等各类毒品逾11公斤,缴获仿真手枪2支,子弹5发,查扣轿车6辆,手机18部,捣毁毒品加工窝点3个,成功斩断一条由广东珠海至海南海口的贩毒通道。7月18日,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批准逮捕,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处理。